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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欠税?

时间:2024-10-09 16:32:12 阅读量:765

欠税是指纳税人超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或者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纳税期限未缴纳的税款。


以下是关于欠税的一些重要方面:


  • 欠税的情形

    • 1. 办理纳税申报后,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例如,企业或个人在规定的申报期内进行了纳税申报,但未在申报后的规定期限内将应纳税款缴纳入库。

    • 2. 经批准延期缴纳的税款期限已满,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纳税人因特殊困难等原因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并获得批准,但在延期期限届满后仍未缴纳税款。

    • 3. 税务检查已查定纳税人的应补税额,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通过检查等方式确定了纳税人应补缴的税款金额,纳税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该补缴的税款。

    • 4. 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五条核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的应纳税额进行核定,但纳税人未按照核定的金额和期限缴纳税款。

    • 5. 纳税人的其他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除上述情形外,纳税人其他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情况。

  • 不包括的范围:欠税不包括滞纳金和罚款4。滞纳金是纳税人因未按时缴纳税款而需额外支付的费用,罚款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它们不属于欠税的范畴,但欠税可能会导致滞纳金和罚款的产生。

  • 欠税公告

    • 1. 公告机关:县以上(含县)税务局负责欠税公告。

    • 2. 公告频率:企业或单位欠税的,每季公告一次;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税的,每半年公告一次;走逃、失踪的纳税户以及其他经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非正常户欠税的,随时公告。

    • 3. 公告内容:包括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等信息,以及欠税税种、欠税余额和当期新发生的欠税金额等具体内容。

  • 后果及处理

  • 对纳税人的影响

    • 1. 信用记录受损:欠税可能会对纳税人的信用记录产生不良影响,影响其在银行贷款、商业合作等方面的信用评级和信誉。

    • 2. 面临罚款: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3. 强制执行措施: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 4.限制出境: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 对纳税人的影响

    • 税务机关的措施:税务机关在欠税发生后,除依照规定公告外,应当依法催缴并严格按日计算加收滞纳金,直至采取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清缴欠税。同时,税务机关应指定部门负责欠税公告工作,并明确其他有关职能部门的相关责任,加强欠税管理。


为避免欠税情况的发生,纳税人应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按时进行纳税申报并足额缴纳税款。如果因特殊困难无法按时缴纳税款,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缴纳或寻求其他合法的解决方式苏州注册公司,苏州代办营业执照,苏州工商注册,苏州代理公司注册,苏州代理记账公司